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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瞪羚企業入選條件

            1、瞪羚企業入選條件

            2003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面向全區企業啟動“瞪羚計劃”并于2015年更新了瞪羚計劃作為入選條件對企業進行遴選(詳見表1-1)。目前,園區已開展15次瞪羚企業遴選工作,2017年共認定瞪羚企業5000余家。    

            表1-1 北京中關村瞪羚企業入選條件

            政策名稱

            入選條件

            具體內容

            《中關村科技園區瞪羚計劃》(2015)

            增速指標

            企業申請“瞪羚計劃”上一年度實現的技工貿總收入規模1000萬元―5億元之間:

            1.總收入在1000萬元―5000萬元之間,收入增長率達到20%或利潤增長率達到10%;

            2.總收入在5000萬元―1億元之間,收入增長率達到10%或利潤增長率達到10%;

                 3.總收入在1億元―5億元之間,收入增長率達到5%或利潤增長率達到10%。

            資質指標

            中關村科技園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

            2、瞪羚重點培育企業入選條件

            2010年,中關村面向園區瞪羚企業群體,在原有“瞪羚計劃”工作基礎上,升級開展瞪羚重點培育企業認定工作,2014年對瞪羚重點培育企業扶持辦法進行修訂。主要以企業近兩年銷售收入復合增速指標,以及企業信用等級、企業上市情況作為入選條件對企業進行遴選,企業只要滿足其中任一條件即可入選(詳見表1-2),并新增原瞪羚重點培育企業納入中關村“十百千工程”企業的,自列入之日起,自動退出瞪羚重點培育企業。

            表1-2 瞪羚重點培育企業條件

            政策名稱

            入選條件

            具體內容

            《關于支持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瞪羚重點培育企業發展的若干金融措施(修訂)》(2014)

            增速指標

            納入中關村示范區“瞪羚計劃”企業名單,連續兩年實現銷售收入增長,并且復合增長率位于“瞪羚計劃”同一收入級別企業的前200名。

            信用評級

            中關村信用促進會評定的四星級(含)以上企業。

            上市情況

            1、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企業。

            2、在境內外上市企業。


            瞪羚企業扶持舉措

            1、瞪羚企業扶持舉措

            對瞪羚企業的扶持主要包括擔保貸款、貸款貼息兩個方式。擔保貸款方面,企業執行1.782%的擔保費率和0.3%評審費率,瞪羚企業每年享受的最高擔保貸款額為3000萬元;貸款貼息方面,以企業所獲信用評級為基準,從一級到五級分別給予不同的貸款貼息。

            表1-3 瞪羚企業扶持辦法

            政策名稱

            扶持方式

            具體內容

            《中關村科技園區瞪羚計劃》(2015)

            《中關村科技型中小企業擔保貸款融資》(2010)


            擔保貸款

            (1)開通瞪羚企業擔保貸款綠色通道,合作的擔保機構為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服務的,實行快捷擔保審批程序,簡化反擔保措施,企業執行1.782%的擔保費率和0.3%評審費率,瞪羚企業每年享受的最高擔保貸款額為3000萬元。

            (2)擔保貸款期限設定:擔保貸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三年。

            貸款貼息

            實行“五星級”評定制度。企業首次獲得“瞪羚計劃”支持,即被評定為“一星企業”,貸款貼息率為20%。以后每完成一個年度的履約,增加一個星級,貼息率增加5%,最高達到“五星級企業”,貼息率最高為40%。合作銀行實施快捷貸款審批程序,執行流動資金貸款基準利率。

            2、瞪羚重點培育企業主要扶持舉措

            對瞪羚重點培育企業的扶持,主要包括擔保補貼、金融產品創新補貼、貸款貼息、利息補貼、融資租賃補貼、上市支持等方式(詳見表1-4)。

            表1-4 瞪羚重點培育企業扶持舉措

            政策名稱

            扶持方式

            具體內容

            關于支持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瞪羚重點培育企業發展的若干金融措施(修訂)

            貸款支持

            (1)鼓勵銀行為瞪羚重點培育企業提供擔保貸款、信用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股權質押貸款、并購貸款、小額貸款保證保險、信用保險及貿易融資等多種方式的貸款支持,并實行快捷審批程序。

            (2)享受本措施支持的擔保貸款業務的利率上浮幅度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20%,信用貸款業務的利率上浮幅度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30%。

            貸款貼息

            (1)為實際銀行貸款期限在6個月(不含)以上,并按期還本付息的瞪羚重點培育企業,以年利率6%為基數,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貸款貼息。貼息比例與企業的“星級”對應關系如下:一星級企業貼息比例為25%(初次申請貸款的企業,按照一星級企業貼息標準執行);二星級企業貼息比例為30%;三星級企業貼息比例為35%;四星級企業貼息比例為40%;五星級企業貼息比例為45%。

            (2)對單家企業同一類型貸款的年度貸款貼息支持不超過50萬元。同一筆貸款的貼息支持不超過3年。

            (3)支持瞪羚重點培育企業從小額貸款機構獲得流動資金貸款。對單家企業小額貸款業務年度貼息支持不超過30萬元。同一筆小額貸款的利息補貼不超過1年。

            融資貼息

            新型直接債務融資工具融資的,給予企業按票面利率計算的,社會籌資利息30%的補貼。對單家企業年度直接融資的貼息支持不超過50萬元。同一筆直接融資業務的利息補貼不超過3年。

            放寬信用限額

            支持瞪羚重點培育企業通過信用保險機構加強信用管理、盤活應收賬款、擴大信用銷售。信用保險機構對企業適度降低承保條件,放寬信用限額。

            融資租賃

            (1)鼓勵瞪羚重點培育企業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取得為科技研發和創新創業服務的設備、器材等。對企業融資租賃而發生的融資費用(包括租息和手續費)給予20%的補貼;對單個企業年度補貼不超過50萬元。企業享受補貼時限不超過3年。

            (2)鼓勵融資租賃公司為中關村企業提供融資租賃業務,中關村管委會按照融資租賃公司每年新增業務總額的1%給予補貼;納入機構補貼總額的單個企業融資租賃業務額度不超過3000萬元的,每家機構年度補貼額不超過500萬元。

            承接工程補貼

            支持瞪羚重點培育企業投標承接重大建設工程。中關村管委會以年利率6%為基數,給予企業40%的貼息支持;給予企業保函手續費、評審費、擔保費等綜合成本20%的補貼。對單個企業的年度補貼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上市補貼

            支持企業通過改制上市,借助資本市場做強做大。對企業改制、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的分別給予30萬元、30萬元、50萬元的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