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速培育高成長性科技企業,打造自主創新的麓谷品牌,長沙高新區2017年出臺瞪羚培育辦法。
表1-1 瞪羚企業認定條件
政策名稱 | 入選條件 | 具體內容 |
《長沙高新區瞪羚企業認定及扶持辦法》(2017) | 增速指標 | 上年度總收入在1000萬元(含)—5000萬元之間的企業,收入增長率達到20%或利潤增長率達到10%;上年度總收入在5000萬元(含)—1億元之間的企業,收入增長率達到15%或利潤增長率達到10%;上年度總收入在1億元(含)—5億元之間的企業,收入增長率達到10%或利潤增長率達到10%。 |
規模指標 | 規模以上工業(規模以上服務業)高新技術企業或規模以上工業(規模以上服務業)擁有自主研發發明專利的企業。 | |
創新指標 | 在互聯網+、移動互聯、物聯網、北斗導航、信息安全、虛擬現實、大數據、云計算等新興產業領域的企業,上年度總收入在1000萬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長,同時近3年內累計獲得創業投資超過人民幣1000萬元(或等值外幣);或在具有一定品牌影響力的全國性創新創業大賽、行業項目大賽上獲得金獎等重要獎項的企業。 | |
信用指標 | 積極參與“信用麓谷”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
表1-2 瞪羚企業培育措施
政策名稱 | 扶持方式 | 具體內容 |
《長沙高新區瞪羚企業認定及扶持辦法》(2017) | 貸款貼息和擔保等間接融資支持 | 在符合有關條件時,“長沙高新區風險補償資金”予以支持或推薦進入長沙市“智能制造、新材料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享受科技銀行便捷貸款審批通道,并按長沙高新區政策文件獲得貼息和擔保費用補貼。 |
上市掛牌扶持 | 優先獲得上市掛牌指導,并享受上市掛牌補貼;優先推薦到長沙科技金融路演中心等融資平臺路演融資。 | |
項目資金支持 | 優先獲得向國家、省、市申報項目資金支持推薦。 | |
產業基金扶持 | 優先獲得長沙高新區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包括長沙高新區移動互聯網產業投資基金、長沙高新區高層次人才創業投資基金等)投資支持。 | |
人才支持 | 優先享受長沙高新區人才購房補貼和辦公用房租金補貼。 | |
政策支持 | 可享受長沙高新區支持科技創新、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瞪羚企業,納入長沙高新區優秀瞪羚企業評選范圍,經管委會評定后,補助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