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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瞪羚企業入選條件

                    2016年,濟南高新區面向區內企業啟動“瞪羚計劃”,以企業規模和效益指標作為基本指標,以企業創新能力指標作為參考指標進行遴選。在符合規模和效益指標的前提下,滿足創新能力指標較多的企業優先入選。新業態、新模式企業不受規模和效益指標限制,在符合特定指標情況下,可入選為瞪羚企業。目前,園區正在開展瞪羚企業首次遴選工作。

            表1-1 濟南高新區瞪羚企業入選條件

            入選條件

            具體內容

            規模和效益指標

            1.    上年度總收入在1000萬元(含)—1億元的企業,近兩年收入年均復合增長率[1]達到20%或利潤年均復合增長率[2]達到20%。

            2.    上年度總收入在1億元(含)—5億元的企業,近兩年收入年均復合增長率達到15%或利潤年均復合增長率達到15%。

            3.    上年度總收入在5億元及以上的企業,近兩年收入年均復合增長率達到10%或利潤年均復合增長率達到10%。

            4.    創業5+N年內年收入達到5+N億元:在申報時,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6+N個完整年度(以注冊時間為準),且上一年度企業總收入5+N億元及以上。(0≤N≤5)

            創新能力指標

            1.    專利:獲得發明專利授權1項及以上或實用新型專利6項及以上。

            2.    人才:獲得國家、省、市,以及區相關人才引進或獎勵政策認定,如中組部“千人計劃”、山東省“泰山學者”、濟南市“5150人才”、濟南高新區“海右人才計劃”等。

            3.    研發平臺:被認定為國家、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被認定為國家、省、市級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重點實驗室;被認定為市級及以上新型研發機構。

            4.    研發投入:近三年平均研發投入強度(三年研發投入總和/三年收入總和)超過3%。

            5.    著作權:近3年獲得軟件著作權3項及以上。

            6.    標準:近3年主導參與制定國際、國家或行業標準1項及以上。

            新業態、新模式企業指標

            基于大數據、物聯網、云服務等新業態、新模式企業,其上一年度員工總數不少于100人,且近三年雇員數年均復合增長率不低于30%。

            備注1、近兩年年均復合增長率=1.png,保留一位小數。 

            備注2、企業基期利潤不小于50萬,且近兩年收入無明顯下降(下降比例不超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