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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瞪羚企業入選條件

            蘇州工業園區2018年發布《關于實施獨角獸、瞪羚企業培育工程的通知》,啟動瞪羚企業培育工程。分為瞪羚企業和瞪羚培育企業兩類。

            表1-1 瞪羚培育工程入選條件

            政策名稱

            培育類別

            具體內容

            《蘇州工業園區關于實施獨角獸、瞪羚企業培育工程的通知》(2018)

            瞪羚企業

            2008年6月1日(含)-2015年5月31日(含)間成立,未在主板或創業板上市,國家高企;

            企業上年度銷售收入(不含流水、關聯交易)不低于5000萬元,原則上不超過5億元,近三年銷售收入(不含流水、關聯交易)或凈利潤平均增長率不低于15%。

            瞪羚培育企業

            2010年6月1日(含)-2015年5月31日(含)間成立,未在主板或創業板上市,國家高企或已被納入省高企培育庫;

            企業上年度銷售收入(不含流水、關聯交易)不低于1500萬元,原則上不超過5000萬元,近三年銷售收入(不含流水、關聯交易)或凈利潤平均增長率不低于20%。


            瞪羚企業扶持舉措

            表1-2 瞪羚和瞪羚培育企業扶持辦法

            政策名稱

            培育類別

            具體內容

            《蘇州工業園區關于實施獨角獸、瞪羚企業培育工程的通知》(2018)

            瞪羚企業和瞪羚培育企業

            對2018年新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最高獎勵50萬元。

            優先提供土地或可分割載體轉讓保障

            優先享受園區高層次和緊缺人才優惠政策及園區人才安居工程相關政策支持。

            優先采購企業自主創新產品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