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杭州高新區面向區內企業啟動“瞪羚計劃”,2017年進行了扶持政策的升級。入選條件主要是增速指標的要求,并針對特殊情況的企業放寬了條件。
表1-1 杭州市瞪羚企業入選條件
政策名稱 | 入選條件 | 具體內容 |
《關于支持瞪羚企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2017) | 增速指標 | (1)主營業務收入在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每年增速不低于25%; (2)主營業務收入在5000萬元及以上、1億元以下的,每年增速不低于20%; (3)主營業務收入在1億元及以上的,每年增速不低于15%。 |
補充標準 | (1)營業收入增長指標未完全達到認定標準,但列入區上市輔導梯隊的后備企業; (2)主營業務收入兩年均為正增長,其中一年增速未達標但兩年平均增速達到要求的企業; (3)成立不到三年的新企業,只有兩年主營業務收入指標,增幅達到50%; (4)營業收入增長指標未完全達到認定標準,但屬于我區鼓勵發展類重點產業且為細分行業領先企業。 |
瞪羚企業扶持措施圍繞鼓勵企業創新投入、投融資、保障發展空間等方面展開。
表1-2 瞪羚企業扶持政策
政策名稱 | 扶持方式 | 具體內容 |
《關于支持瞪羚企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2017) | 鼓勵企業創新投入 | 鼓勵企業自主創新,支持企業申報各類技術攻關和創新項目,企業申報國家、省、市級的重大研發、產業化、技術改造等各類項目,按所申報項目的配套要求給予及時足額配套。對特別重大的創新項目,可另行研究確定。 |
保障企業發展空間 | 經認定的瞪羚企業,租用樓宇、廠房用于生產經營的,按照區管委會、政府確定的標準,給予其實際租用生產經營用房房租50%的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面積原則上不超過5000平方米。 | |
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 企業獲得銀行貸款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給予50%貼息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區高新擔保公司優先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貸款擔保,區科技創新產業扶持基金優先向符合條件的企業投資。 | |
支持企業開拓市場 | 企業參加國內外展覽展銷活動,經事先報備的,可給予展位費50%補貼,每個企業每年累計不超過100萬元。 | |
優先安排企業用地 | 對年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或稅收超2000萬元),從業人員超過300人,行業競爭力強、有明確上市計劃、建設資金有保障的瞪羚企業,優先滿足用地需求。 對尚未達到供地條件但有用地需求的企業,經企業申請,區管委會、政府批準可預留發展用地,待企業基本符合條件時啟動供地程序。 | |
支持企業做強做大 | 對企業認定年度對區貢獻超上一年(政策期內最高年份)部分,專項資助企業用于研發創新、擴大投資和綠色發展,可按以下方式予以兌付: (1)鼓勵企業研發創新。對企業創新投入優先給予支持,研發類項目可按其當年實際研發投入給予最高30%的資助。 (2)鼓勵企業擴大投資。對企業產業投資、技術改造等項目,可按其當年實際投資額給予最高20%的資助。 (3)鼓勵企業綠色發展。對企業用于節能減排等綠色發展方面的投入,可按其當年實際發生額給予最高50%的資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