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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瞪羚企業入選條件


            濰坊高新區于2018年出臺培育和支持瞪羚發展的辦法,分為瞪羚企業和瞪羚企業培育兩類。

            1、瞪羚企業入選條件

            表1-1 瞪羚企業認定條件

            政策名稱

            入選條件

            具體內容

            《濰坊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培育和支持瞪羚企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2018)

            增速指標

            1)   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15年,自瞪羚企業申報年度之前第四年的總收入不少于1000萬元且近四年復合增長率不低于20%,最近一年實現正增長;

            2)  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15年,自瞪羚企業申報年度之前第四年的企業雇員總數不少于100人且近四年復合增長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實現正增長;

            3)   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5年,且最近一年總收入不低于5億元,近三年收入無大幅度下降;

            4)  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10年,且最近一年總收入不低于10億元,近三年收入無大幅度下降。

            創新指標

            企業創新活動活躍,近四年的平均科技活動投入強度(即科技活動投入經費占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5%。

            2、瞪羚培育類企業認定條件

            對暫時達不到瞪羚企業認定要求但成長性較好,具備成為瞪羚企業發展潛力的企業,納入瞪羚企業培育類名單。

            表1-2  瞪羚企業培育類入選條件

            政策名稱

            入選條件

            具體內容

            《濰坊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培育和支持瞪羚企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2018)

            增速指標

            1)   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15年,最近一年總收入不少于500萬元且近兩年復合增長率不低于20%,最近一年實現正增長;

            2)  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15年,最近一年企業雇員總數不少于70人且近兩年復合增長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實現正增長;

            3)  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5年,且最近一年總收入不低于3億元,最近一年實現正增長;

            4) 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10年,且最近一年總收入不低于6億元,最近一年實現正增長。

            創新指標

            企業創新活動活躍,近兩年的平均科技活動投入強度(即科技活動投入經費占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5%。


            瞪羚企業扶持舉措

            1、瞪羚企業扶持政策

            表1-3 瞪羚企業扶持政策

            政策名稱

            扶持方式

            具體內容

            《濰坊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培育和支持瞪羚企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2018)


            獎勵資金支持

            區財政每年根據預算安排對首次認定的瞪羚企業給予獎勵資金50萬元,用于支持企業科研建設和科技成果轉化,獎勵資金按照首年度60%、次年度40%的比例分兩年兌現。其中,次年度繼續通過瞪羚企業認定的企業,40%的獎勵資金足額兌現;次年度未繼續通過瞪羚企業認定的企業,40%的獎勵資金不予兌現。(責任單位:財政局、科技局)

            區級科技發展計劃項目支持

            對瞪羚企業申報區級科技發展計劃項目,在其答辯成績基礎上加5分,通過科技項目經費的支持,加快瞪羚企業科技成果研發、中試和產業化。(責任單位:科技局)

            上級科技資源推薦支持

            加大對瞪羚企業申報上級政策的爭取力度,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創新平臺建設等方面給予重點輔導和支持,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省、市級各類產業和技術創新項目。(責任單位:科技局、經發局、財政局)

            區引導基金支持

            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優先向合作創投機構推薦瞪羚企業,產業投資基金可采用股權和債權方式給予支持,并可讓渡部分投資收益。(責任單位:投融資管理服務中心、金控公司)

            企業發展空間支持

            優先推薦瞪羚企業入駐高新區科技企業加速器和各專業園區,對有用地需求的瞪羚企業予以優先支持。(責任單位:經發局、各園區)

            人才引育支持

            優先推薦瞪羚企業人選申報省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市鳶都產業領軍人才,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瞪羚企業人才入住區人才公寓,優先組織瞪羚企業負責人參加高新區統一組織的高層次企業管理培訓。(責任單位:組織部)

            銀行貸款支持

            優先推薦瞪羚企業申請科技專項貸款,享受專屬的審批通道及可定制的科技金融產品和服務。(責任單位:投融資管理服務中心)

            2、瞪羚企業培育扶持政策

            瞪羚企業培育類企業除不享受獎勵資金支持和區級科技發展計劃項目支持政策外,其余政策均享受。

            表1-4 瞪羚企業培育類扶持政策

            政策名稱

            扶持方式

            具體內容

            《濰坊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培育和支持瞪羚企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2018)

            上級科技資源推薦支持

            加大對瞪羚企業申報上級政策的爭取力度,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創新平臺建設等方面給予重點輔導和支持,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省、市級各類產業和技術創新項目。(責任單位:科技局、經發局、財政局)

            區引導基金支持

            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優先向合作創投機構推薦瞪羚企業,產業投資基金可采用股權和債權方式給予支持,并可讓渡部分投資收益。(責任單位:投融資管理服務中心、金控公司)

            企業發展空間支持

            優先推薦瞪羚企業入駐高新區科技企業加速器和各專業園區,對有用地需求的瞪羚企業予以優先支持。(責任單位:經發局、各園區)

            人才引育支持

            優先推薦瞪羚企業人選申報省泰山產業領軍人才、市鳶都產業領軍人才,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瞪羚企業人才入住區人才公寓,優先組織瞪羚企業負責人參加高新區統一組織的高層次企業管理培訓。(責任單位:組織部)

            銀行貸款支持

            優先推薦瞪羚企業申請科技專項貸款,享受專屬的審批通道及可定制的科技金融產品和服務。(責任單位:投融資管理服務中心)


            附件:濰坊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培育和支持瞪羚企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