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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瞪羚企業入選條件

            (一)瞪羚企業和潛在瞪羚企業定性指標

            需滿足以下全部條件:

            1、企業注冊地、稅收、統計關系落戶在襄陽高新區內,注冊兩年以上,具有法人資格并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

            2、瞪羚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15年;潛在瞪羚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10年(以企業注冊時間為準)。

            3、符合襄陽高新區產業發展方向,包括汽車及零部件、新能源汽車、電子信息、高端裝備制造、節能環保、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高技術服務業等主導產業以及數字經濟、智慧經濟、在線經濟等新產業、新業態。

            4、具有“專、精、特、新”特點的科技型企業。大型央企、國企、外企的生產基地、分公司、銷售公司、貿易公司等不作為瞪羚企業和潛在瞪羚企業培育對象。

            5、企業和企業法人無重大違法記錄,近三年無重大安全事故。

            (二)瞪羚企業成長性與創新性指標

            1、成長性指標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15年,近四年每年總收入不少于1000萬元且復合增長率[1]不低于20%,且上一年度正增長;

            2)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15年,近四年每年雇員總數不少于100人且復合增長率不低于30%,且上一年度正增長;

            3)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5年,且上一年度總收入不低于5億元,且近三年收入無大幅度下降(下降比例不超過10%);

            4)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10年,且上一年度總收入不低于10億元,且近三年收入無大幅度下降(下降比例不超過10%)。

            2、創新性指標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近四年平均研發投入強度(四年研發投入總和/四年收入總和)達到2.5%;

            2)篩選條件1:僅有上一年度收入數據的企業,上一年度總收入>5億元且注冊時間不超過8年;篩選條件2:有效數據兩年以上的企業,上一年度總收入>1億元且兩年復合增長率>30%。

            (三)潛在瞪羚企業成長性與創新性指標

            1、成長性指標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企業上年度總收入在1000萬元至5億元之間,同比增長率不低于20%;

            2)數字經濟、智慧經濟、在線經濟等新業態、新技術、新模式企業,近兩年累計獲得創業投資超過500萬元(或等值外幣)。

            2、創新性指標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企業至少擁有一項Ⅰ類知識產權(包含授權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權、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或五項Ⅱ類知識產權(包含實用新型、外觀設計、軟件著作權,不含商標);

            2)企業基于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開展商業模式創新。

            [1]復合增長率計算公式:[(企業最近一年數據/企業上溯第四年數據)^(1/3)-1]*100%


            瞪羚企業扶持舉措

            對認定的瞪羚企業和潛在瞪羚企業給予以下支持:

            1、企業直接認定獎勵。首次被認定為襄陽高新區潛在瞪羚企業的,給予1萬元獎勵;政策有效期內連續三年被認定為潛在瞪羚企業的,再給予1萬元獎勵。首次被認定為襄陽高新區瞪羚企業的,給予10萬元獎勵;政策有效期內連續三年被認定為襄陽高新區瞪羚企業的,再給予10萬元獎勵。在政策有效期內潛在瞪羚企業升級為襄陽高新區瞪羚企業的,給予差額獎勵。


            2、加強企業外部交流。每年組織若干期瞪羚企業、潛在瞪羚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學習班,到國內創新高地游學交流,對接創新資源。管委會給予50%的費用補貼,每家企業的補貼金額上限為2萬元/年。

            3、支持企業自主創新。鼓勵瞪羚企業、潛在瞪羚企業開展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和現代工程技術創新,凡列入國家、省重大科技計劃的項目,按實際到位支持資金的20%給予及時足額配套。對于瞪羚企業、潛在瞪羚企業成功申報湖北省研發費后補助項目,按省、市實際到位資金的20%優先給予配套支持。

            4、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支持瞪羚企業、潛在瞪羚企業購買具有產業化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按實際成交價的10%給予購買補助,每家企業的補助金額上限為50萬元/年。

            5、推進制造轉型升級。支持瞪羚企業、潛在瞪羚企業發展云制造、共享制造、智慧生產、跨界生產等新模式,對工業領域數字能效提升項目給予補助。具體實施按照《高新區(自貿片區)開展新一輪“四化”轉型改造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襄高發〔2020〕3號)。

            6、加強創新人才引育。支持瞪羚企業、潛在瞪羚企業引進具備重大創新能力和成果轉化能力,能夠為高新區新興產業提供持續創新支撐的高水平人才,對符合條件的人才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省、市、區等各類人才項目,優先享受高新區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優惠政策。

            7、支持企業開拓市場。優先推薦瞪羚企業、潛在瞪羚企業自主研發的具有知識產權的產品和服務列入襄陽高新區政府招標采購和重點項目招標采購目錄。支持企業在高新區主辦或承辦國際性、全國性行業展會、大型論壇等活動,可按“一事一議”原則給予支持。

            8、打造瞪羚企業俱樂部。依托第三方市場化機構搭建瞪羚企業俱樂部,開展頭腦風暴會、專題培訓會、高端資源鏈接、行業沙龍等活動。

            第九條 建立高新區瞪羚企業、潛在瞪羚企業重點培育庫,實行跟蹤服務。高新區各單位和園區要加大對企業的培育和引導。積極支持各類機構宣傳企業,塑造“襄陽高新瞪羚”品牌。

            附件:襄陽高新區瞪羚企業和潛在瞪羚企業認定及培育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