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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瞪羚企業入選條件

            株洲高新區2017年開展瞪羚企業認定,入選條件設定為滿足科技創新指標、增速指標以及放寬條件。

            表1-1 瞪羚企業入選條件

            政策名稱

            入選條件

            具體內容

            《瞪羚企業認定應扶持辦法》(2017)

            科技創新指標

            擁有發明專利的申請或授權,有相對獨立的研發隊伍和穩定的研發投入機制,其中科研人員比例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10%以上,連續2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平均比例不低于上年度全市平均值。

            增速指標

            1)年銷售收入區間在500萬元-2000萬元,近兩年銷售收入年均增長率達到20%以上,且年納稅額增長不低于10%的中小工業企業。培育目標:通過2-4年時間的培育發展,達到規模以上企業;

            2)年銷售收入區間在2000萬元-1億元,近兩年銷售收入年均增長率達到15%以上,且年納稅額增長不低于10%的中小工業企業。

            培育目標:通過2-4年時間的培育發展,年銷售收入達到億元以上,納入株洲高新區擬上市后備企業。

            近3年購地建廠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購地建廠3年內,年銷售收入區間在1億元-4億元,銷售收入2年內年均增長率達到20%以上,且年納稅額增長不低于10%的工業企業。

            培育目標:通過2-4年時間的培育發展,年銷售收入達到5億元-10億元,力爭掛牌上市。

            開放條件

            屬于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科技含量高、產品或技術填補國內空臼、對區內產業結構和稅源產生重大影響的企業,可不受本條款約束,也可以申報瞪羚企業認定。


            瞪羚企業扶持舉措

            表1-2 瞪羚企業培育措施

            政策名稱

            扶持方式

            具體內容

            《瞪羚企業認定應扶持辦法》(2017)

            資金扶持

            瞪羚企業可-次性獲得50萬元-500萬元的科技引導免息周轉資金支持。

            項目資金支持

            優先獲得向國家、省、市申報項目資金支持推薦。

            融資支持

            瞪羚企業可獲得“株洲高新區風險補償基金”支持,進入科技銀行便捷貸款審批通道,獲得貸款。優先獲得株洲高新區各類創新創業投資基金支持。

            支持企業拓展發展空間

            優先推薦企業入駐株洲高新區、株洲市天元區科技企業加速器和專業園區,對有用地需求的瞪鈴企業予以優先支持。

            人才支持

            享受株洲高新區“中國動力谷雙創人才計劃”支持。